徐峰钢(学号20181041025)同学:
现将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关于给予员工徐峰钢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内师院发[2024]44号)送达你。如你对此决定有异议,根据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员工申诉处理办法(修订)》(内师院发〔2017〕91号)第九条的决定,可以自本决定书公告送达之日起十日内,向学校员工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联系电话:0832-2344456
附件:《新葡的京集团8814关于给予员工徐峰钢退学处理的决定》(内师院发[2024]44号)
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务处
新葡的京集团8814教学办
2024年11月20日